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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9-05-16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7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制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18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标准与培养方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增学位点
(1)博士学位授权点:机械工程、冶金工程
(2)硕士学位授权点:矿业工程、体育硕士
2.评审程序与时间要求
(1)2019年5月30日前,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位授予标准与培养方案交研究生院。
(2)2019年6月18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开展学位授予标准与培养方案的专家论证工作,学院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3)2019年6月22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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