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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9-08-30点击:
各级研究生:
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报到注册等事项通知如下。
1.报到注册范围:未毕业的在籍研究生。
2.时间及地点
学院
注册时间
注册地点
注册教师
办公电话
土木学院
9月1日
14:30~17:30
土木楼312、313室
刘老师、张老师
82201345
建筑学院
建筑学院东楼225室
何老师
82202941
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办公楼315室
郭老师、张老师
82202520
冶金学院
工科大楼1104室
刘老师、郭老师
82202937
材料学院
工科大楼1204室
吴老师
82205395
文学院
教学大楼815室
刘老师
82202380
机电学院
草堂校区注册报到
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郭老师
/
信控学院
顾老师
管理学院
教学大楼819东室
闫老师
82201563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大楼9楼西
82203372
理学院
教学大楼814室
82205670
艺术学院
教学大楼822室
王老师、郭老师
82205431
职教院
粉体楼106室
韩老师
82628238
体育学院
文体馆一楼
邱老师
82201431
安德学院
草堂校区学府城10-211
米老师
89025533
建科学院
建科办公楼楼三楼
(原粉体楼附属楼三楼)
82203433
资源学院
建设东路76号,313室(校南门路南401公交站牌后)
王老师
82203408
公管学院
建设东路76号,323室(校南门路南401公交站牌后)
范老师
82203303
化工学院
注:1.国际学院留学生在国际学院办理外事报到手续后,在各培养学院报到(国际教育学院112室 李老师82201091)。
2.机电学院、信控学院、化工学院草堂校区注册报到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3.注册要求
(1)研究生应按照学校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缴纳完毕后方可进行注册。
(2)请研究生本人携带校园一卡通和研究生证进行注册。校园一卡通用于研究生电子注册,研究生证需加盖注册章,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携带两证,以免影响注册。
(3)超过期限未注册的研究生将影响其奖学金评定、中期考核、申请答辩等相关事项,望各位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及时进行缴费并注册。
4.请假
如因病、赴国(境)外交流或专业实践等原因无法按时注册的研究生,须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开学四周内缴清学费。请假的研究生应及时到学院销假,并办理注册手续,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5.暂缓缴费研究生注册
(1)对于本年新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应持生源地贷款材料,撰写个人缓缴学费申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缓缴学费申请表》(点击下载),到所在学院报到并提交材料,经学院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研工部审核汇总,审核通过且已报到的研究生,将由研工部进行注册。
(2)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突发原因且未申请生源地贷款的研究生,应持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说明未能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原因),撰写个人缓缴学费申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缓缴学费申请表》(点击下载),到所在学院报到并提交材料,经学院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研工部审核汇总,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办理缓缴手续且已报到的研究生,将由研工部进行注册。
(3)上述研究生应于2019年9月5日(第1周周四)18:00前办理完相关审核手续。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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