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研工部网站
自强、笃实、求源、创新
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8-11-02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1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照时间:
2018年11月8日(第10周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5:30
二、拍照地点:校文体馆
三、拍照对象:拟于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已经采集过图像信息的研究生,不需要重复采集。
四、拍照分组安排:
各学院拍照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时间
拍照一组
拍照二组
学院
拍照时间
11月8日
上午
土木学院
(博、硕)
9:00—10:20
环境学院
9:00—10:10
材料学院
10:20—10:50
冶金学院
10:10—10:40
机电学院
10:50—11:20
信控学院
10:40—11:10
文学院
11:10—11:20
理学院
11:20—11:50
马克思主义
下午
管理学院
13:30—14:30
建筑学院
13:30—15:10
艺术学院
14:30—15:30
职教、体育
15:10—15:30
五、注意事项:
1.图像采集拍摄费15元/人,请班长核准本班拍照人数,提前收取,拍摄当天交给新华社陕西分社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
2.请各学院研究生在规定时间段,以学院为单位,由各班班长组织,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按学号后四位由小到大的顺序排队照相。
3.拍摄背景为蓝色,请着装整洁且颜色应与之有所区别。
4. 2016级以前未进行过图像信息采集的在校研究生,可于拍摄当天15:00到文体馆集中拍照。
5.在外省市实习实践的研究生,可与所在省会城市新华社联系,就近拍摄。外地拍摄研究生的纸质照片由研究生本人在拍摄地点规定的时间领取后返回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6.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安排时间拍照者,可于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4月30日(2月及节假日除外)到新华社陕西分社补拍,周二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拍摄,周一为取相片日(拍摄40天后),补拍的研究生须将纸质版照片于2019年6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补拍前须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培养办下载《毕业生图像信息补拍介绍信》。
7.各位研究生务必于拍摄40天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按照提示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8.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制作所用图像及上网公布的图像信息,均以新华社图片社采集的图像信息为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图像。
由于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直接关系到研究生是否能够及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此,各学院务必将本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位拟于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认真组织,确保拍摄工作圆满完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上一篇:《模糊数学》课程考试通知
下一篇:2018级研究生进行学籍信息校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