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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培养办 日期:2016-11-24点击: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建大〔2015〕69号),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教改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质量,内涵发展”为方向,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总体要求
1.教改项目采用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限1人,其他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全面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以项目组为主要力量开展具体的研究和改革实践活动,并对任务的完成和最终的成果负责。
2.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为保证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研究质量,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教改项目,所主持的教改项目未完成时,原则上不能再申报新的教改项目。项目组所有主要成员正在承担和计划承担的教改项目数不应超过3项。
3.已列入国家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学校已批准立项的专业、课程、教材建设项目重复,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
三、教改立项
1.申报范围
请各单位参照《2016年度校级研究生教改立项选题指南》中教改立项的范围进行申报。
2.立项数量和资助金额
重点项目5项,10000元/项;面上项目10项,3000元/项。学校负责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
3.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填写《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2)申报教师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
(3)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19日(第16周周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主楼122室,联系电话:029-822051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122@163.com。
附件:1.2016年度校级研究生教改立项选题指南
2.2016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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