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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培养办 日期:2016-03-30点击:
各级研究生: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休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一,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4月2日和4月3日),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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