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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培养办 日期:2015-01-20点击:
各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寒假安排及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研究生2015年寒假安排及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注册报到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排
学生放假6周,即从元月24日(周六)开始放假,
3月8日(周日)报到注册,3月9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注册安排
1.注册范围:未毕业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生。
2.时间及地点:
院系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点
注册教师
办公电话
土木学院
3月8日14:30—17:30
土木楼308室
张老师、刘老师
82207610
建筑学院
建筑学院东楼225室
何老师
82202941
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办公楼315室
郭老师、张老师
82202520
冶金学院
工科大楼1104室
刘老师
82202937
材料学院
工科大楼1208室
杜老师
82205328
文学院
教学主楼429室
张老师
82202703
机电学院
工科大楼907室
郭老师
82202528
信控学院
工科大楼704室
郝老师
82205599
管理学院
教学大楼8楼西
苏老师
82201563
思政院
教学大楼8楼东
宋老师
82205905
理学院
逸夫楼407室
82205670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指定教室
王老师、郭老师
82628259
职教学院
粉体楼101室
夏老师
82628238
体育系
体育系一楼教学办公室
郑老师
82201431
3.注册要求
(1)研究生应首先按照学校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缴纳完毕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电子注册。
(2)请研究生本人携带校园一卡通和研究生证进行注册。校园一卡通用于研究生电子报到和注册;研究生证需加盖注册章,请同学务必同时携带两证,以免影响注册。
(3)超过时限未注册的学生将影响其课程增改选、成绩查询、奖学金评定、中期考核、选开题、申请答辩、证书办理等相关事项,望各位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及时进行缴费、报到和注册事宜。
4.请假
如因病、出国交流或专业实习等原因无法按时注册者,须在开学四周内缴清学费并向院(系)请假,说明请假事由,提交请假审批手续,请假未注册的研究生应在该学期择时到院(系)补办注册手续,并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5.暂缓缴费学生注册
(1)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又未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和缓缴学费申请书(需说明详细缓缴原因),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缓缴学费申请表》(http://ygb.xauat.edu.cn/show.asp?id=72),到所在院(系)履行报到程序,经院(系)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交研工部审核汇总,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办理缓缴手续且已报到的学生,将由研工部进行电子注册。
(2)上述学生应于2015年3月12日(第1周周四)18:00前办理完相关审核手续。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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