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研工部网站
自强、笃实、求源、创新
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培养办 日期:2014-11-10点击: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教改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突出重点。重点资助受益面广、推广价值大、对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带动和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2.鼓励创新。鼓励紧密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实际,在已有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探索新的途径和领域,力求突破。
3.加强整合。提倡利用各种资源优势,选择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院(系)的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4.面向一线。鼓励公共基础课教师、通识课教师、专业骨干教师等一线教师申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资助。
二、项目要求
1.教改项目申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限1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
2.为保证校级教改项目的研究质量,教师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不能同时承担或申报2项以上(含2项)的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完成现有项目方可申报新一轮的校级教改项目;教师以项目参与人参加的校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3.本次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大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面上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
4.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1年。
5.已经列入教育部和教育厅等有关方面立项的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三、研究生教改立项
1.申报范围
请各单位参照《2014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选题指南(研究生)》(附件2)立项范围进行申报。
2.立项数量
重点项目5项,面上项目10项。学校统一负责项目的立项和结题。
3.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填写《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2)申报教师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附件4)一式三份。
(3)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9日(第15周周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主楼122室,联系电话:82205106),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pyb122@163.com。
附件:1.2014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选题指南(研究生)
2.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
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rar(点击下载)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4年11月10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3级硕博连读预备生博士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2014级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