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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9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3年暑假安排及进一步加强假期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研究生2013年暑假安排及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报到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时间
学生休假7周,从2013年7月13日开始放假,9月1日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
二、注册报到
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研究生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导师报到。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不予注册。
1.注册报到人员
未毕业的所有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注册时间及地点
院系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点
注册负责教师
土木学院
9月1日14:30—17:30
土木楼308室
任老师、张老师
建筑学院
建筑学院东楼230室
王老师、范老师
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办公楼315室
郭老师、张老师
冶金学院
工科大楼1104室
姚老师
材料学院
工科大楼1208室
杜老师
文学院
教学主楼429室
张老师
机电学院
工科大楼907室
郭老师、王老师
信控学院
工科大楼704室
宋老师
管理学院
教学大楼8楼西
苏老师
思政院
教学大楼8楼东
理学院
逸夫楼407室
刘老师
艺术学院
主楼104室
王老师、郭老师
职业技术学院
粉体楼101室
3.注册报到程序
研究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具体缴费方式见财务处通知),本人持研究生证在指定时间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三、其他
1.无正当事由未注册而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研究生按旷课处理,并建议学院取消其参评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2.暑假期间,研究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不做影响稳定和违法的事,不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事。
3.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研究生,加强对研究生的纪律教育。学校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对不按时履行注册报到手续者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2012级学生下学期报到缴纳学费、住宿费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务处).doc
研究生院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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