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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30点击:
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研究生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向导师报到。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先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不予注册。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报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报到人员
未毕业的所有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注册时间及地点
院系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点
注册负责教师
土木学院
9月1日14:30—17:30
土木楼308室
任老师、张老师
建筑学院
建筑学院东楼230室
王老师、范老师
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办公楼315室
郭老师、张老师
冶金学院
工科大楼1104室
姚老师
材料学院
工科大楼1208室
杜老师
文学院
教学主楼429室
张老师
机电学院
工科大楼907室
郭老师、王老师
信控学院
工科大楼704室
宋老师
管理学院
教学大楼8楼西
苏老师
思政院
教学大楼8楼东
理学院
逸夫楼407室
刘老师
艺术学院
主楼104室
王老师、郭老师
职业技术学院
粉体楼101室
三、注册报到程序
1. 假期采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成功缴纳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到所在学院注册时直接领取缴费单据,并办理注册手续。
2. 假期批量扣款不成功的研究生,可以任选以下两种缴费方式之一:
(1)2013年8月31日(周六)8:30-17:00、2013年9月1日(周日)8:30-17:00在校文体馆缴费,领取缴费单据后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2)通过“一卡通圈存机”自助缴费。
缴费成功的研究生,学生本人请于开学一周后持相关证件和校园一卡通到校园卡卡务中心办理票据打印。通过一卡通自助缴费成功的研究生应到所在学院先办理报到手续,并在取得缴费单据后及时到所在学院补办注册手续。
研究生院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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