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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一、拍照时间:
2011年11月1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二、拍照地点:校文体馆
三、拍照分组安排:
拍照一组
拍照二组
学院
人数
拍照时间
上午
建筑学院
327
9:00-11:00
土木学院
339
建筑学院(博士)
36
土木学院(博士)
43
信控学院
84
11:00-11:30
艺术学院
179
11:00-12:00
理学院
55
11:30-11:45
思政学院
34
11:45-12:00
下午
管理学院
276
13:30-15:15
环工学院
292
13:30-15:20
管理学院(博士)
20
环工学院(博士)
30
冶金学院
15:15-15:45
机电学院
38
15:20-15:35
冶金学院(博士)
6
机电学院(博士)
1
文学院
15
15:45-16:00
材料学院
64
15:35-16:00
职教学院
7
材料学院(博士)
4
一组拍照人数
950
二组拍照人数
984
四、收费标准:采集费每人15元。
五、图像采集流程:
1.请各学院学生在规定时间段,以学院为单位,按学号后四位顺序在拍照地点排队等候,信息采集费每人15元,现场交工作人员清核。
2.因故未能登记毕业的研究生,可直接参加拍照,但拍照结束后需到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安排时间拍照者,可于每年3—6月和9—12月直接到新华社陕西分社补拍,拍摄地点在新城广场西侧皇城西路往北200米路西,门牌标记为《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补拍工作室》。
4.在外省市工作或学习的学生,可与所在省会城市新华社联系,就近拍摄。外地拍摄学生的图像信息将经中国图片社登录上网,资料并入所在校别并随数据光盘返回学校(本届拍摄结束后,由图片社刻录总盘)。
六、着装要求
拍摄背景为蓝色,着装颜色应考虑与之有所区别。免冠,不要戴围巾和穿长毛领子的外衣。
学历与学位证书制作所用图像及上网公布的图像信息,均以新华社图片社采集的图像信息为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图像。
由于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直接关系到毕业生是否能够及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此,各学院务必将本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位毕业生,认真组织,确保拍摄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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