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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1年暑假安排及进一步加强假期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研究生2011年暑假安排及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报到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时间
学生休假7周,即从2011年7月9日至8月26日,8月28日报到注册,8月29日正式上课。
二、注册报到
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研究生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导师报到。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不予注册。
1.注册报到人员
未毕业的所有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注册时间及地点
院系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点
注册负责教师
土木学院
8月28日14:30—18:00
教学大楼7楼722室
任老师、张老师
建筑学院
建筑学院东楼二楼W203室
陈老师
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办公楼315室
郭老师
冶金学院
工科大楼1104室
姚老师
材料学院
工科大楼1208室
高老师
文学院
教学主楼429室
张老师
机电学院
工科大楼907室
信控学院
工科大楼605室
杨老师
管理学院
教学大楼8楼西
苏老师
思政院
教学大楼8楼东
宋老师
理学院
8月28日15:00—17:30
逸夫楼407室
刘老师
艺术学院
东校区艺术学院202室
王老师
职业技术学院
粉体楼101室
3.注册报到程序
研究生在开学集中缴费处或财务处收费中心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本人持研究生证在指定时间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三、其他
1.无正当事由未注册而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研究生按旷课处理,并建议学院取消其参评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2.暑假期间,研究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不做影响稳定和违法的事,不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事。
3.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研究生,加强对研究生的纪律教育。学校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对不按时履行注册报到手续者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