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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博士研究生填写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逾期未答辩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现将超期未毕业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通知如下:
1、04级以前(含04级)博士研究生须于2011年6月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05、06级博士研究生应于2011年6月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若不能达到学位答辩要求者,最迟应于2011年9月15日以前先完成毕业论文答辩。之后两年内可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详见学位办通知。
未按上述时间完成者,学校将按退学处理,颁发结业证书。请各学院通知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督促博士研究生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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