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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笃实、求源、创新
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各院(系):
定于2011年6月7日—10日下午14:40—18:00给全校2006级—2009级本科学生、2008级—2009级研究生报销外诊医药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销时需携带本人校医院门诊病历及学生证;
2、需携带校医院同意转诊单、外诊医院病历及发票,经校医院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校医院发票不再报销);
3、报销地点:6月7日—9日 食堂四楼多功能厅
6月10日 东校区艺术学院二楼会议室
请各院系通知学生按时办理报销事宜。
财务处 校医院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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