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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1年寒假安排及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研究生2011年寒假安排及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注册报到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寒假放假5周,即从2011年1月15日至2月19日,2月21日正式上课。
二、注册报到
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研究生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导师报到。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不予注册。
1.注册报到人员
未毕业的所有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注册时间及地点
注册时间定于2月20日下午14:00~18:00,各学院注册地点详见下表。
院系名称
注册地点
注册负责教师
土木学院
教学大楼7楼722室
苗老师、张老师
建筑学院
建筑学院东楼二楼W203室
陈老师
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办公楼315室
郭老师
冶金学院
工科大楼1104室
姚老师
材料学院
工科大楼1208室
高老师
文学院
教学主楼429室
张老师
机电学院
工科大楼907室
藤老师
信控学院
工科大楼605室
杨老师
管理学院
教学大楼8楼西侧
苏老师
思政院
教学大楼8楼东侧
宋老师
理学院
逸夫楼407室
刘老师
艺术学院
东校区艺术学院202室
王老师
职业技术学院
粉体楼101室
三、其他
1.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因故申请缓交学费的研究生应持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
2.无正当事由未注册而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研究生按旷课处理,并建议学院取消其参评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3.寒假期间,研究生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不做影响稳定和违法的事,不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事。
4.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研究生,尤其是历年未按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加强对研究生的纪律教育。学校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对不按时履行注册报到手续者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