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研工部网站
自强、笃实、求源、创新
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助学金是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置的企业奖助学金,其中奖学金主要面向土木工程学科钢结构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全体研究生。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奖学金申报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2008级、2009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助学金申报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各级研究生。奖、助学金申报范围均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各学院应于2010年12月9日前完成评选结果、评选材料上报工作。
三、奖励等级及名额
此次奖助学金金额总计5万元,计划奖助23人。其中:
奖学金13人:
一等奖1人,奖金10000元/人,
二等奖2人,奖金5000元/人,
三等奖10人,奖金2000元/人。
助学金10人:
金额1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附件一)所列规定执行。
五、评选程序
1、奖学金的评选采用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初评推荐,学校差额复评的办法。
①初评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秘书、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党支部及研究生干部参加的评选小组,完成本学院的初评推荐工作。
②申请者向所在学院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附件二)和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核实(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同时附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的首页、奖励或专利证书等的复印件。提交上述材料时,原件交所在学院评选小组审验。
③各学院进行初评。初评结果需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和推荐参加“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学金”复评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加盖公章于12月9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被推荐者的申请书、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随名单和汇总表一同报送。名单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本请发到pyb@xauat.edu.cn。
④校长办公室、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差额复评。复评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寄送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备案后,学校发文正式公布最终获奖人员名单。
2、助学金评选采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及所在学院评选推荐,结合学校统一评审的办法。各学院助学金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六、其他
1、根据《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报到情况通报》(西建大研字(2010)3号)、《关于2010年研究生暑假安排及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报到的通知》(西建大研字(2010)10号)相关规定,无故未按时报到注册的研究生无参评资格。
2、上年度“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学金”获奖者,不参加此次评选。
3、“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学金”与“金诚信研究生奖学金”每人只能限报一项。
4、获奖者由学校表彰奖励,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5、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已获奖者,除取消荣誉称号,追回所发放的奖学金之外,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宁缺勿滥。
附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doc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助学金申报表.doc
3、推荐参加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助/学金复评研究生情况汇总表.xls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
(试行)
为弘扬陈绍蕃教授严谨治学、求实创新的精神,鼓励研究生不断开拓进取,求源创新、顽强拼搏,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由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陈绍蕃教授在学校共同设立“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现将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奖学金申报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2008级、2009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助学金申报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各年级研究生。奖助学金申报范围均不包括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道德,诚实守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3、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4、创新能力强,在读期间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术成果以学术论文量化,论文要求和量化标准见本款第5、6条。
5、申请助学金的优秀贫困研究生要求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论文发表条件可设当放宽,但至少要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过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①申请一等奖的条件:博士研究生应至少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认定的期刊目录上发表文章3篇,硕士研究生应至少2篇;或者学术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学会议录索引》(ISTP)、《人文社会科学索引》(SSCI)、《人文社会科学会议索引》(ISSHP)、《艺术类索引》(A&HCI)等收录1篇。
②申请二等奖或三等奖,应至少在CSCD上发表文章1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6、申请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与本人学位论文相关,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7、学术论文的量化标准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单位署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且个人应有获奖证书,排名在前六名(含第六名);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单位署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或者出版本专业著作(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其中所列参考文献三分之一以上为本人研究成果)并在著作中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身份出现的,等同于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认定的期刊目录上发表文章2篇。
三、奖励标准
1、5万元奖学金和助学金共奖助23人,具体标准及金额分别为:奖学金13人:一等奖1人(10000元/人)、二等奖2人(5000元/人)、三等奖10人(2000元/人);助学金10人(1000元/人)。
2、根据设立奖学金单位的意见,土木学院所占奖学金总额为20000元,且至少包括一名钢结构方向的研究生。其他各学院可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奖学金一等奖只从土木学院产生(可空缺)。助学金评选采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相关贫困证明材料,所在学院评选推荐,学校统一评审的办法。各学院助学金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3、此项奖学金可与学校当年“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兼得。
四、评选程序
1、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陈绍蕃教授委托校长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共同负责组织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事宜,研究生学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学院向研究生公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办法》及推荐名额。
3、研究生本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陈绍蕃—精工钢构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申报表》(见附件一)。
4、各学院完成初评后将结果公示,按照推荐名额向学校提交推荐名单。
5、研究生学院汇总推荐名单,组织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
6、研究生学院负责将获奖名单报浙江精工钢结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陈绍蕃教授备案。
7、学校发文表彰,为获奖研究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五、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篇:关于2013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报名确认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由任课教师录入研究生课程成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