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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为保证研究生正常教学秩序,研究生学院将2010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时间定为2010年6月20日~2010年7月15日。请各位新生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按照复试时与导师共同制定的培养计划,于指定时间完成网上个人培养计划录入工作。
一、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注意事项
1.学分要求:
工学硕士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含社会实践,不含体育课学分),非工学硕士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含社会实践,不含体育课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7学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各学院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其中建筑学院、艺术学院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2学分,其它学院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
2.新生入学报到后,将培养计划打印四份,经导师、教研室(研究所)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批后,于开学后第四周(9月24日)前交院(系)和研究生学院备案,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各保留一份。
3.培养计划制定后,无特殊情况学位课一般不能调整。若选修课因课题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须于开课前一周提出申请并填写《改(增)选课程申请表》,经研究生学院审批后可调整1-2门。
二、网上个人培养计划录入步骤(详细步骤图解可登陆网站下载)
1.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gs.xauat.edu.cn;
2.在主页左上角“用户登录”处选择“学生”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均为学号。进入后请先修改密码,以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3.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培养计划录入:登录学生平台后,点击“录入→计划录入→培养计划录入”,可以看到学生所在学科专业的所有课程,包括公共课、学位课、选修课。学生依据与导师共同拟定的培养计划进行录入操作。
(2)培养计划修改: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如果需要把学位课调整为选修课,可点击“录入→计划录入→浏览修改”。点击“修改”,可把学位课改为选修课。特别注意:学位课可以调整为选修课,但选修课不能调整为学位课。如果在“浏览修改”中把学位课改为选修课后,不必在“培养计划录入”中重新录入培养计划,直接执行下一步打印保存。
(3)打印保存:在“浏览修改”中查看已选课程正确无误后,可点击“打印保存”,生成PDF文件(首先需安装pdf阅读器Adobe Reader7.0以上版本),保存已选定的培养计划,点击“打印培养计划表”即可保存已制定的培养计划。
三、其他
1.认真核实各项信息,保证录入的准确性。
2.网上选课是课程分班的依据,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若有疑问,请致电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电话:029—822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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