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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笃实、求源、创新
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各级研究生:
兹定于2009年9月18日下午14:30—18:30在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办理研究生补注册事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开学因故请假未注册报到的研究生,持学费等缴款收据办理补注册;
2、开学无故未注册报到的研究生,须将书面检查(导师签字)交所在学院,然后缴清学费等费用,方可办理补注册;
3、研究生缴费地点:北院6号楼收费中心,时间:10:00—16:30。
4、未按时注册报到的研究生将被取消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所有权限和参评奖学金的资格。
请大家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