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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8-09-29点击: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加强过程管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重要环节,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进行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中期考核工作由各系(教研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集中考核,各学科成立不少于3人的中期考核专家小组;考核小组专家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赵冬
副组长:成彬
成 员:陈清江 李隆 董社英 刘韡
秘 书:刘书香
各学科考核小组:
数学:第一组,陈清江 庞永锋 王艳
第二组,王玉英 杨威 李顺波
物理:李隆、种波、高当丽、张建国、张爱萍
化学:第一组,董社英 张良 周元臻 赵亚娟 王耀;
第二组,孟晓荣 杨琴 谢会东 何盈盈 张思敬;
力学:刘韡 刘俊卿 赵冬 王春玲 华军
二、考核内容与要求
1. 基本条件。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研究课题已取得明显进展。
2. 考核内容。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遵守情况,课程成绩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
三、考核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自查:对照个人培养计划,检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符合中期考核基本要求的研究生申请参加中期考核,在系统中填写中期考核表。
(二)导师负责审核:导师登录系统审核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并明确进入专家小组考核或延期考核。
(三)学科考核小组审核:专家小组不少于3人,其中组长1人。专家小组重点对研究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进度、后续工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考核,结合导师评价,给予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与修改意见。
(四)学科负责人审核。学科负责人组织本学科方向教师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四、学院审核:学院负责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导入系统并打印汇总表,经院长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
理学院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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