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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20-09-11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线评阅系统提交材料:
1.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需登陆论文送审平台(网址:http://10703.lwglxt.com/)在线提交盲审格式论文及相关资料。
2. 研究生登陆平台的用户名、初始密码均为学号(建筑学院需进行院内预审的研究生账号、初始密码为“YS研究生学号”)。详情见附件1:平台使用说明。
3. 博士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平台上传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及创新点自评表(附件2.1)合并稿(PDF版本)、在线提交送审论文数据简表(网址:http://yingkebao.top/web/formview/5c8f625ffc918f2613c90ad5);
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平台上传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及创新点自评表(附件3.0)合并稿(PDF版本)、在线提交送审论文数据简表(网址:http://yingkebao.top/web/formview/5c8f625ffc918f2613c90ad5);
其他学科(专业)硕士生需在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平台上传盲审格式的学位论文(PDF版本)。
4. 学位论文格式相关要求见《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相关说明》的通知(网址:http://gs.xauat.edu.cn/show.asp?id=2192) ,单个文件最大不得超过80M。
二、提交学位论文期限:
博士生、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9月20日-10月10日;
其他学科(专业)硕士生: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
研究生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有1次权限上传盲审格式论文终稿,逾期学位论文上传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
三、论文送审申请步骤:
1. 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联系导师进行在线学术审查(导师在线学术审查前,上传的学位论文可编辑,可删除重新上传);
2. 导师在线学术审查通过后,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博士生需于 10月11日 前向学位办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附件2.3):
首次送审:①《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意见修改说明》;②《学位论文检测审查表》;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④《在读期间研究成果表》;⑤《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⑥论文评阅费校内转账单(首次送审:2013-2015级博士生450元/人,2012级及之前博士生1100元/人。详见附件2.5)。
非首次送审:①《学位论文检测审查表》;②《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送审申请表》;③论文评阅费校内转账单(具体金额按送审份数计算,600元/份,附件2.3)。
(2)硕士生需在所在学院规定时间(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10月11日前)内向学院提交:
首次送审:①《学位论文检测审查表》;② 论文评阅费校内转账单(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1350元/人,附件3.3;其他学科(专业)硕士生按所在学院要求)。
非首次送审:①《学位论文检测审查表》;②《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送审申请表》;③论文评阅费校内转账单(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具体金额按送审份数计算,450元/份,附件3.3;其他学科(专业)硕士生按所在学院要求)。
3. 学位办、各学院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审核通过后方进入形式审查程序。
未按时提交纸质版材料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者,论文不予送审。
4. 学位办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结果将上传平台,研究生、导师、秘书均可登录平台查看。
形式审查合格者,博士生、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学位论文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送审。其他学科(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按所在学院规定进行送审。
形式审查不合格者,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建大[2013]164号)第九条规定处理。
5. 博士论文送审结果返回后,由学位办通知博士生领取纸质评阅书。
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硕士生由学院统一领取后,返回纸质评阅结果。
其他学科(专业)硕士生可登录学位论文在线评阅系统自行查询盲审结果,由所在学院统一返回纸质评阅结果。
四、其他事项
1. 对论文评阅结论为需修改后重新送审的,申请人须在最长学习年限期满【博士生7年,硕士生(含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5年】前3个月完成论文修改,未按期完成论文修改或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提出学位申请的,按放弃申请学位处理。
2. 对2次提交论文送审,论文评阅结论均为“申请无效”的申请人,终止其学位申请。
若申请人及其导师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对论文评阅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全部论文评阅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本研究领域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评议。如评阅意见内容属实,则维持评阅意见的结论意见;如确属学术争议,可向校学位办申请,由学位办组织再次送审。再次送审的评阅意见中仍存在“修改后再次评阅”或“不同意答辩”的,申诉无效。
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诉按放弃学位申请处理。
附件:论文上传、送审相关材料(含博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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