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研工部网站
自强、笃实、求源、创新
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7-03-03点击:
2016-2017学年第一批授予学位研究生:
从3月3日起开始发放学位证书。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楼120室)领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证书暂缓发放,由各学院统一领取后负责发放。领取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本人领取证书且已将离校手续单提交至学位办者,须持有本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领取证书。
2、本人因事无法领取者,可委托代领者持学位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领者身份证复印件、代领委托书及代领者身份有效证件领取证书。
3、获得学位的研究生中属于委培、定向者,若已将离校手续单提交至学位办公室,其证书及档案由学位办公室负责寄送给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原则上本人不得自行领取。
4、未办理离校手续及学费尚未交清者,暂缓发放证书。请先按要求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楼120室)领取。
上一篇:2016-2017学年第一批委培(定向)学位证书及档案寄送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