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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7-09-20点击:
2016-2017学年第二批授予博士学位研究生:
经公示期,博士研究生学位证书自2017年9月21日起开始发放。领取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楼120室)。领取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本人领取证书且已将离校手续单提交至学位办者,须持有本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领取证书。
2、本人因事无法领取者,可委托代领者持学位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领者身份证复印件、代领委托书及代领者身份有效证件领取证书。(代领委托书模板通过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auat.edu.cn/点击“下载专区”查找下载)
3、获得学位的研究生中属于委培、定向者,若已将离校手续单提交至学位办公室,其证书及档案由学位办公室负责寄送给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原则上本人不得自行领取。
4、未办理离校手续及学费尚未缴清者,暂缓发放证书。请先按要求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楼120室)领取。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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