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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4-03-11点击:
2014年第一批授予学位研究生: 从3月12日起开始发放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楼120室)领取,毕业证书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主楼122室)领取。领取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本人领取证书者,须持有本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
2、本人因事无法领取者,可委托代领者持学位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务必注明代领者姓名)及代领者身份有效证件到学位办领取证书。
3、获得学位的研究生中属于委培、定向者,其证书及档案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寄送给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原则上本人不得自行领取。
4、未办理离校手续及学费尚未交清者,暂缓发放证书。请先按要求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领取证书。
5、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证书暂缓发放。由各学院统一领取后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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