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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各学院及校企(院、所)共建单位: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双师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简要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1.请各学院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双师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进行本次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初审工作。
2.为适应国家积极推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学校鼓励更多企业、科研院所及设计院中具有丰富实践科研和工程经验的专家、技术骨干参与我校研究生教育,推动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初评时,应对此类人员特别对共建单位的人员申报给予政策支持。
3.校外导师原则上需与校内导师联合招收、指导研究生,企业、科研院所及设计院等校外人员申报时,应先与拟申报学科专业内的校内导师进行联系,达成联合招收、指导研究生的意向,在今后研究生实际培养过程中需与校内导师互有分工的联合进行指导。
4.各学院应积极主动的同已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科研院所及设计院等进行联系,可邀请有意申报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参加本次导师增列工作。
5.请各共建单位在组织并审定本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外人员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
6.各学院务必于4月18日前将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
7.本校教师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校外人员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外人员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上述表格可登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办下载”专区中下载。
2013年硕导增选文件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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