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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1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学位中心〔2013〕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并经我校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三、考生报名工作
1.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规定,2013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
2.信息平台将在2013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开通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四、报名资格审核
1.时间:2013年3月14日—3日15日
2.地点:西安建筑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楼120室,咨询电话:82202268)
已经进行指纹采集、现场确认拍照的报名者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直接在信息平台进行全国统考申请即可。
未进行指纹采集、现场确认的报名者应先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申请人信息注册及相关信息申请(详见附件1),申请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考试费用缴纳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2013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六、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2013年5月10日—25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七、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附件1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请流程.doc
附件2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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