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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2011年第一批授予学位研究生:
从即日起,毕业研究生可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主楼120室)领取学位证书。领取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本人领取证书者,须持有本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户籍卡、军官证)。
2、本人因事无法领取者,可委托代领者持学位证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务必注明代领者姓名)及代领者身份有效证件到学位办领取证书。
3、毕业研究生中属于委培及定向者,暂不发放证书。其后由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负责将其证书及档案寄回所属单位。
4、未办理离校手续及学费尚未交清者,暂缓发放。请未办理离校手续的研究生先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待办理完毕后持有效材料领取学位证书。
5、同等学力、高教硕士、工程硕士学位证书暂缓发放。待各学院领取后,由各学院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