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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2009届毕业博士及学历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各位毕业研究生及时拿到毕业证、学位证,顺利地奔赴各自工作岗位,经研究生学院决定自2009年7月3日起至2009年7月10日期间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现就领取证书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本届毕业所有博士及艺术学院、职教学院的学历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负责发放,请各位研究生到主楼120办公室领取;
2、其余学院的所有学历硕士研究生均到本学院领取;
3、本人领取证书者,必须持有本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户籍卡、军官证);
4、本人因事未能领取者,可委托代领者持毕业证、学位证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下方务必注明代领者姓名)及代领者身份有效证件到所在学院领取证书;
5、毕业研究生中属于委培及定向者,暂不发放证书。其后由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负责将其证书及档案寄回所属单位。
6、离校手续未办及学费尚未交清者,暂扣证书,不予发放。待办理完毕后持有效材料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领取。
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
200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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