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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9-01-03点击:
博士、硕士学位证书持有者遗失或损坏学位证书的,根据有关规定,可向学校申办学位证明书,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学位获得者携以下材料向研究生院提交办理学位证明书申请:
1.填写完整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硕)士学位证明书申请表》(点击下载)。
2.申请人已获得学位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为下列材料之一:
(1)由学校档案馆提供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决议复印件;
(2)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
(3)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0年1月1日以后的,研究生院学位查询系统的学位查询信息;
(4)学位证书授予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后的,学位网的学位查询信息。
3.免冠小二寸蓝底证件照一张,照片需与《申请表》中所提供照片一致。
4.申请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点击下载委托书模板)、申请人身份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相关材料,学位授予信息经审核属实的,从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出具学位证明书,申请人(受委托人)可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学位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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