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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20-09-03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0年9月3日召开了2020-2021学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委员29人,实到委员25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公示无异议后,决定授予博士学位11人,其中工学博士学位10人,管理学博士学位1人。决定授予硕士学位37人,其中工学硕士学位32人,管理学硕士学位3人,理学硕士学位1人,艺术学硕士学位1人;硕士专业学位52人,其中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15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7人,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3人,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7人。
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博士:2020年9月3日-2020年12月2日;硕士: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反映。
(办公地址:主楼一楼东120室,
电话:029-82202268, E-mail:xauatxwb@163.com)。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3日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批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批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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