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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培养办 日期:2016-10-13点击:
2016年10月10日上午,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与培养方案论证会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此次论证会是我校启动学位授予标准制定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以来的首次专家论证会。专家组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吕家珑教授、长安大学李彦鹏教授、西安理工大学李怀恩教授、我校副校长牛荻涛教授、副校长黄廷林教授、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组长王志盈教授,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彭党聪教授组成。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院长任勇翔、副院长刘艳峰,研究生院副院长张聪惠、于军琪及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牛荻涛教授主持。
首先,牛荻涛副校长介绍了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思路,以及此次制定学位授予标准与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随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汇报了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总体思路及具体内容。
专家组在听取学科汇报的基础上,提出培养目标定位、研究方向设置应结合学科建设方向,更加突出学科优势特色;培养方案应统筹考虑博士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式及课程设置,体现各自培养特点;研究生学术成果的影响因子和分区应进行界定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牛荻涛副校长作总结讲话,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要结合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学位授予标准与培养方案;二是研究生院要认真总结经验,提炼学位授予标准及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形成指导性意见,为其他学科学位授予标准与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参考和借鉴,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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