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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来源:pyb 日期:2014-08-12点击:
各院(系):
按学校统一部署与安排,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试运行一卡通报到注册系统。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和注册范围
未毕业的所有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研究生应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学生证按照所在院(系)工作安排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院系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点
注册负责教师
土木学院
9月7日14:30—17:30
土木楼308室
张老师、刘老师
建筑学院
建筑学院东楼230室
王老师、范老师
环境学院
环境学院办公楼315室
郭老师、张老师
冶金学院
工科大楼1104室
姚老师
材料学院
工科大楼1208室
杜老师
文学院
教学主楼429室
张老师
机电学院
工科大楼907室
郭老师
信控学院
工科大楼704室
宋老师
管理学院
教学大楼8楼西
苏老师
思政院
教学大楼8楼东
理学院
逸夫楼407室
刘老师
艺术学院
主楼104室
王老师、郭老师
职教学院
粉体楼101室
夏老师
体育系
体育系一楼教学办公室
郑老师
三、注册流程
1.研究生应首先按照学校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2.凡在报到注册系统中显示“已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学生,所在院(系)应在其学生证相应学期加盖“注册章”。
四、暂缓缴费学生注册手续办理
1.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按时交纳学费的学生,若上年已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其信息已提前导入报到注册系统,并默认为“已完成学费缓缴手续”,学生在报到后系统将自动注册。
2.对于本年新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应持生源地贷款材料,撰写个人缓交学费申请到所在院(系)审核并报到,由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交研工部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通过且已报到的学生,将由研工部通过注册。
3.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又未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应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需说明未能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原因),撰写个人缓交学费申请,履行所在院(系)报到程序,经院(系)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审批、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交由研工部审核汇总,可以办理学费缓缴手续,缓缴成功且已报到的学生,通过后将由研工部通过注册。
4.对于第2.3项提及学生应于2014年9月11日(第1周四)18:00前办理相关审核手续。
五、注意事项
1.院(系)应指专人负责学生报到注册系统操作,按照一卡通报到注册系统操作指南及流程(见附件),于2014年9月12日(第1周五)18:00前完成报到和注册及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
2.凡在报到注册系统中没有相关数据的学生,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前往校园卡卡务中心核实学籍信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完成报到和注册。
3.无正当事由未注册而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研究生按旷课处理,并建议学院取消其参评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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