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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6-06-22点击:
各院(系):
学校定于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举行2016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校长办公室和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总务处、公安处、体育系、后勤集团和校医院协办。
二、典礼及仪式程序
1.7月2日上午7:30全体研究生整队,8:00在西大门广场全体毕业研究生与校领导合影留念。
2.7月2日上午8:30在校文体馆召开2016届研究生毕业典礼大会。
3.7月2日上午9:00在文体馆举行学位授予仪式,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向2016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代表授予学位并合影留念。
4.各院(系)可自行安排本院(系)学位授予仪式,但应避开学校毕业典礼暨大会学位授予仪式的召开时间。院(系)学位授予仪式可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分别向本院(系)2016届毕业研究生授予学位并合影留念。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毕业典礼的研究生为2016届全体毕业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硕士生)。参加学校学位授予仪式的研究生为全体毕业博士生和各院(系)评出的2016届优秀毕业生。
各院(系)务必在6月29日前与本次学位服(导师服)提供者确定统一派送硕士学位服和导师服的时间及地点。
2.请各院(系)通知2016届全体毕业硕士生于6月29日下午到指定地点签名领取学位服。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请研究生将学位服折叠整齐后按时归还至各院(系)。院(系)将学位服和导师服收齐后按时与服装提供者联系并予以归还。
3.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研究生的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裙子;着深色皮鞋。
4.因礼仪、合影需要,同时考虑财物安全,建议参加仪式的研究生不要携包,钥匙、手机等少量物品请随身携带。
5.毕业研究生可带自己的亲友参加学位授予仪式,可自带相机在授位现场拍照,但要服从现场指挥。
6.学校学位授予仪式开始后,参加授位仪式的博士生、硕士生代表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分组依次接受学位。其余研究生请耐心观礼,保持会场秩序。
接受学位的基本仪式和礼节为:①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致鞠躬礼;②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拨正流苏(帽穗);③双手接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授予的学位证书;④手持学位证书面向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鞠躬;⑤面向镜头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握手并照相;⑥依次步出,返回落座。
7.出席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研究生务必注意仪容仪表,保持精神风貌,服从会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证仪式在庄严、隆重的气氛中进行。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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