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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笃实、求源、创新
学位工作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为鼓励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博士论文选题,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与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论文质量的不断提高,培育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西建大研字〔2012〕21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金申报范围
本次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请人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级、2010级、201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博士生除外)。
二、基金要求及申报条件
1.基金申报必须围绕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展开,预期取得的学术成果须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
2.学位论文选题新颖,能够反应本学科发展前沿,学术思想和技术方案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预期可获得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和高质量的学位论文。
3.申请人需具备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并按照学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修订稿)》要求,已发表符合学位答辩申请的学术论文。
4.申请人学位论文选题应依托国家、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
三、基金资助数量及金额
本基金分为“重点资助”和“培育资助”两种形式。“重点资助”基金额度为10万元/人,每年资助2人;“培育资助”基金额度为3万元/人,每年资助10人。基金评审实行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无符合条件或答辩不通过者,可空缺。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应按照我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办法(修订稿)》(西建大研字〔2012〕21号)的要求,根据本人论文选题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并附本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所填申请书中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基本条件和研究成果能否实现进行初评,并经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签署意见后,请于10月8日前将《申请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创新基金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6)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审。
4.研究生院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审批,并公布获资助者名单。
五、其他
1.关于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的考核、管理及结题内容,请详细参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办法(修订稿)》(西建大研字〔2012〕21号)。
2.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设立目的是为了鼓励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论文质量,冲击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因此,请申请人按照最新《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修订稿)》要求进行申报。
博士创新基金相关通知文件及附件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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