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研工部网站
自强、笃实、求源、创新
原站资料
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13-08-28点击:
为了适应社会需要,规范管理校内外人员旁听我校研究生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旁听研究生课程的条件
1、校内外人员旁听研究生课程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相当)的文化程度。
2、旁听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我校有关规章制度。
二、旁听研究生课程的收费标准
1、校外人员
( 1)旁听硕士研究生课程,每学分收取听课费300元(一般以20学时为一个学分;外语课按实际学时数折合成学分计算);
( 2)旁听博士研究生课程,每学分收取听课费400元(一般以20学时为一个学分;外语课按实际学时数折合成学分计算);
( 3)对有协作关系的科研单位在读研究生,旁听课程收费标准按每学期硕士课程4500元、博士课程5500元收取,旁听课程不得超过六门。
2、本校教职工
本校教职工经批准旁听研究生课程按上述标准的一半收费,旁听课程不得超过六门。
3、以上收费仅为听课费,不包括教材、上机、实验等费用。听课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三、旁听手续的办理
1、校外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一张本人一寸照片到研究生学院办理旁听手续。
2、本校教职工由本人申请,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旁听研究生课程申请表》(由校人事处提供),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准备一张本人一寸照片到研究生学院办理旁听手续。
3、凭听课证到开课学院或教材发行室购买教材。学校不负责办理图书资料借阅等事宜。
4、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旁听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四、其他
1、学校不负责解决旁听人员的食宿问题。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我校各项规定制度,持旁听证,到指定的教室听课,不得擅自旁听其它课程。如需变动旁听课程,必须经研究生学院教学管理科同意。违反有关规定者或未办理旁听手续擅自听课者,取消其听课资格,不承认其已取得的课程成绩,并按听课费的双倍金额处罚。
3、如有违纪现象,除对本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处理外,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4、旁听人员如在两年内考取我校研究生,已旁听课程中有列入培养计划者,可申请免修,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办理免修手续。但听课费不冲减培养费。
5、课程考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学院教学管理科出具课程成绩证明。
上一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请销假规定
下一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办法